工业地坪漆专用封闭底漆(双组分)
一、组成:
工业地坪漆专用封闭底漆为双组份。其中组份一是由环氧树脂、助剂和有机溶剂组成;组份二为聚酰胺树脂溶液。
二、特性与用途:
本产品为自干型涂料,它具有极强的渗透力,优异的附着力和良好的耐水、耐潮、耐磨、耐腐蚀等性能。它与工业地坪专用腻子配套性极好。适用于水泥地面、木地板表面,起封闭底层和增加底层强度的作用。
三、技术指标:
项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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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 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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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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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明无杂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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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含量(组份一)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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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+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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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燥时间 h 不大于
表干
实干
烘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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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24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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柔韧度, mm 不大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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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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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击强度, kg·cm 不大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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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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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度(23±1℃48h) 不大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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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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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水性(甲法,48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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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泡、不生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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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施工参考:
1、本产品应按规定比例现用现配,用多少配多少,配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。
2、稀释剂采用专用配套稀释剂。
3、本产品可喷涂、刷涂、滚涂。
4、配漆过程中,禁忌与水、醇、酸、碱等物接触。配漆后余下的组份二包装桶必须盖严,以免成胶变质。
5、水泥表面必须干燥、清洁。如有油污可用碱或其他表面处理清洗剂清洗,清洗后用2-5%的稀盐酸中和,再用水冲洗干净,彻底干燥后施工。
6、自然干燥(23±1℃)、湿度50±5%)24小时后方可刮涂腻子。
五、贮存和运输:
1、本品应贮存于清洁、干燥、密封的容器中。
2、本品存放时应保持通风、干燥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并应隔绝水源,远离热源,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。
3、本品在运输时,应防止雨淋和阳光暴晒,并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4、本品在符合2、3条储运条件下,自生产之日起有效存期为一年,超过储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如符合技术要求仍可使用。